
- 石集
标题:
2007-7-13 16:17:28
| 我到石集派出所办理转户口手续,
但工作人员说网上不去, 不知为什么 |
管理员回复 : ( 2007-8-17 17:16:36 )
| 网络存在问题只是暂时的,你可再次到派出所办理,如还有问题,可打咨询电话:0527-6276045。 |

- 周月芹
标题:
身份证办理
2007-7-2 21:52:09
你好,我现在在浙江义乌上班,老家是泗洪车门人,前一段时间父母通知我回家办身份证,当时公司里太忙,根本抽不出时间回家.现在有时间了,我准备明天就回去办理,,但是已经超过6月20日了,我不知道要不要罚款,还有,办理身份证是只要照好照片就可以随时到当地公安局办理的吗?因为我要急着回来工作.对这个问题很是关心. ![]() |
管理员回复 : ( 2007-7-5 22:05:47 )
| 不存在罚款问题,请你不要担心,办理二代身份证是由派出所免费照像的。请你尽快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办理。 |

- 陈
悄悄话咨询
2007-7-2 14:40:50
此咨询仅管理员可见。

- 裴威
标题:
如何修改身份证年龄
2007-6-27 11:05:52
| 您好,我是1982年2月5日出生的,可身份证上却写成了1987年11月20日出生的,身份证号码是:321324198711203613。我现在“新华通讯社北京站”上班,由于年龄关系给我工作和生活带来了诸多不便,我出生地和户口所在地都在“江苏省泗洪县太平镇吕集村六组3号”出生在农村,受当时条件所限没有在正规医药出生,所以也没有合格的出生证明,现在只能查到出生后的“预防针的接种证明”和村里开据的证明,基于此种情况,请问的该怎么处理?谢谢! |
管理员回复 : ( 2007-6-30 8:55:59 )
| 按照户口相关规定,年龄变更必须依据《医学出生证明》或原始户籍登记证明,“预防针的接种证明和村里开据的证明”只能作为年龄变更的参考。对于你提出的问题,如果年龄确实是登记错误,本人可向户籍所在地派出所提出年龄变更书面申请,由派出所民警到你原籍地调查,形成调查材料,报县局予以审批变更,联系电话:0527-6276045,泗洪县公安局治安大队户政股。 |

- 高原之舟
标题:
关于变更姓名的咨询
2007-6-26 11:34:37
| 我已经是一个成年的男青年,可是以前我取了女孩子的名字。混淆了性别,带来了不必要的麻烦。希望把它更正过来。可我按照有关规定到派出所申请变更,可派出所却以成年为由拒绝办理。我想咨询一下,我国法律不是规定公民有姓名权的吗,为什么派出所拒绝办理? |
管理员回复 : ( 2007-6-30 8:56:28 )
| 对于成年人,姓名关系到本人诸多的权力和义务,随意变更将损害公民本人的权利,也将影响到公民应履行的相关义务,因此对成年人无特殊情况而变更姓名的,原则上不予更改。如果你确实有特殊原因,可将你的情况来电具体说明。
联系电话:0527-6276045,泗洪县公安局治安大队户政股。 |

- 沈程
悄悄话咨询
2007-6-21 12:16:39
此咨询仅管理员可见。

- 041108
悄悄话咨询
2007-6-18 8:18:51
此咨询仅管理员可见。
状态:无法被回复。
状态:无法被回复。

- 王剑
标题:
关于办理二代居民身份证
2007-6-16 22:00:37
| 公安民警你们好:
我是在外地工作的泗洪籍居民,前几天,家里给我打电话说,所有在外人员最迟必须于2007年6月20日回家,办理第二代身份证。如果届时没有回来,不管什么理由,都要对其进行罚款。 我本人就是学法律的,按照国家规定,对于二代身份证的换发,到目前为止,还没有具体的截至时间。也没有规定相关的罚款内容。 我在西安一家律师事务所工作,而且现在出差在外,我妹妹在上海工作,也刚生了孩子,都没有时间回去。 我想问,这个情况是不是属实,如果属实,他们是根据那一条来实行的。还有,我们最迟什么时候可以办理或者还有没有其他的解决途径。 我家在泗洪县青阳镇袁集社区邓庄组,电话是6603123。 希望您抽出宝贵时间,给我们做个解答。谢谢。 |
管理员回复 : ( 2007-6-22 11:41:02 )
| 关于“所有在外人员最迟必须于2007年6月20日回家,办理第二代身份证。如果届时没有回来,不管什么理由,都要对其进行罚款”的说法不存在。
接到你的咨询后,我局相关部门及时与你母亲进行了联系,就此事进行了澄清和解释,同时告知其可随时到辖区派出所办理二代证。你母亲对我们干警的解释表示满意。 |

- 王翔
标题:
伤害鉴定
2007-6-15 13:58:51
| 我父亲因以前土地纠纷被人报复,致左耳耳膜穿孔.现不准备调解,想按照刑事责任追究,请问什么时候可以做伤害鉴定,有人说等治好以后,
有人说现在就可以做鉴定,请给予解疑帮助!想追究刑事责任程序怎么走? |
管理员回复 : ( 2007-6-15 17:12:20 )
|
在听力不受影响的情况下,由办案单位委托随时可以做鉴定。 如果听力有问题,待听力恢复后可以做鉴定。 如果听力不能恢复,至少在6个月后做进一步检查,确定造成听力障碍的原因后再做鉴定。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