泗洪县公安局:严管旅馆业
《江苏法制报》“警界周刊”
(08年6月11日)
从6月11日起,泗洪县公安局“六管齐下”、进一步强化旅馆业的治安管理,确保辖区以平安、稳定、优良的社会治安环境向奥运会献 礼。
一是泗洪县公安局严格要求县域内的所有旅馆,必须逐个到该局的治安部门登记注册、并守法经营,如实登记、及时传输入住旅馆旅客的相关信息。
二是对留宿旅客的黑足疗店、黑路边店、黑桑拿浴室、无证经营的黑旅社等,泗洪县公安局将严格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相关规定予以处罚,并予以取缔或限期整改。
三是为确保外国人在泗洪县域内住宿信息的及时上传,泗洪县公安局严格规定:全县除10家已安装“旅馆业治安管理信息系统”的大型宾馆外,其它旅馆一律不准接待外国人住宿。
四是从现在起到奥运会结束,泗洪县公安局治安部门和各派出所的旅馆业专管民警、每天必须对其管理的旅馆进行一次检查,并认真做好记录,确保旅馆业实名登记率和旅客信息传输率达到两个100%。
五是泗洪县公安局的治安部门和各派出所的民警,将对该县的所有旅馆逐人、逐个房间地进行检查,对发现的相关问题当场进行整改或处罚。
六是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制度。泗洪县公安局纪委和政工监督室,将每半个月对全县旅馆业的治安管理状况进行一次抽查,并对治安管理等方面存在问题的旅馆进行责任倒查,严格追究相关领导和民警等的责任。 (孙东城 姜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