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市委市政府作出决定为民警季加武追授二等功
发布日期:2008-5-16 12:24:19  发布者:泗洪公安   来源:本站  浏览:  评论:

 
宿迁市委市政府作出决定为民警季加武追授二等功
    来源:江苏法制报  (2008-05-14 第5版)
   
       本报讯 宿迁市委、市政府日前作出决定,为该市公安民警季加武追授二等功,并号召全市广大干群向季加武学习。
       2008年3月18日凌晨,宿迁市泗洪县公安局治安大队副大队长兼城区巡防大队大队长季加武,在结束对城区13个巡防区队的例行督导检查回家后,突发心脑血管疾病,于5时许去世,年仅43岁。
据了解,季加武从警18年来,任劳任怨,勤勤恳恳,爱岗敬业,忠于职守,特别是在任泗洪县公安局城区巡防大队大队长5年期间,不顾身患疾病,身先士卒,率先垂范,长期超负荷工作在艰苦、危险一线,在治安防范、防暴以及处理突发性、群体性事件等工作中,做出了突出贡献。(郝劲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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